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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今年会app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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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第57期新生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党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具体安排
   (一) 培训时间:20201111231

(二). 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1. 新生入党启蒙教育。针对2020级新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学生党支部活动成果展示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普及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启蒙教育应不少于12学时,其中专题教学时间不少于6学时(专题一、二为必讲专题),其余学时安排讨论交流、社会实践、自学等。

2.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总学时应不少于18学时,本期培训班专题讲座为4次(专题三、四、五、六)。除专题讲座外,重点结合本学期培训总体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学员论坛、分组讨论和实践活动等。

3.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学员,原则上在本学期之前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培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期发展党员人数的1.2倍。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为3次(专题八、九、十),其余可安排红色观影、实践参观、分组讨论、学员讲坛等。

4.党员教育。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在运用“学习强国”“成大先锋”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专题教育。本学期新生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均须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等内容,组织相关专题教育。专题教育的组织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专题教育形式和内容,由各分党校确定。

(三)考核办法

1.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结合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

2. 发展对象的考核采取闭卷结合培训日常表现、理论考试、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

3.党员教育的考核按照《成都市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从年满18周岁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且参加过入党启蒙教育的团员中推荐优秀人员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支部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一)。并于2020年115日将名单报到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彭张硕人 QQ:2101523426  )
2.参加过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之前(包括第55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报名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联系汤雨林,QQ:1305331788)
3.所有学生党员均参加党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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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1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