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改)》规定,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对各年级、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链接),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若有不符合认定程序、认定材料弄虚作假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师范学院学工办进行反映。
https://xsswzx.cdu.edu.cn/isp/erending_college.asp
监督电话:028-88423065
师范学院
2023年9月20日
编辑: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