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纵向科研项目:指以我校作为主持或主研单位申报(申报书中注明我校作为主研单位,并加盖我校公章),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指我校与其他单位签署的科研项目,其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
(3)国家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是指国家文化工程项目(国务院)、国家创新群体项目、“973”重大项目、"863"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务院、发改委、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科技支撑项目、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军工科研项目中的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是指“973”、"863"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软科学计划项目、国际合作计划项目、国家招标项目;一般A类项目是指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973前期预研等国家科研计划项目,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军工项目中的一般或专项项目;一般B类项目是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西部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4)部级重点项目:国家其它各部委科研计划重大、重点、招标项目;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军工前期预研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项目、教育部博士点专项基金项目;
(5)重点实验室项目:需有经费到账,按照低一个级别的项目认定(如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按省级项目认定,省重点实验室项目按厅局级项目认定);
(6)国家、省科协项目:按照低一级别的项目认定(如省科协项目按照厅局级项目认定);
(7)非我校排名第一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每下降1个排位其分值按50%比例递减计分。
|